
一是开展流通领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要求全县46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体)建立销售企业(个体)台账,督促销售企业(个体)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通过加强监管确保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产品安全,共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排查市场主体26户。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严查“大吨小标”“大罐小标”车辆、低速三轮四轮电动摩托车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对无证照、超范围销售及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企业(个体)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
三是联合县交通运输局、交警队等部门对机动车销售和维修企业进行了非法拼改装汽车行为的巡查,共巡查机动车销售企业1家,维修企业3家,未发现机动车拼改装的违法行为。
四是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县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抽取了便江镇、金龟镇、柏林镇、湘阴渡镇、鲤鱼塘镇等5个乡镇的1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抽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13个批次,2023年7月26日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立案6起。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责编: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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